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托银行:
为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工作要求,更好满足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现就调整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20万元。
二、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00万元。
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按照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认定。
本通知自2024年7月11日起施行(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此前已经受理(以录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为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仍按照原政策执行。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