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规范会员行为,促进行业自律,净化行业市场,建立诚信机制,增强服务意识,倡导合法经营和信誉至上的道德风尚,提高会员企业的知名度和品牌价值,按照本会章程制订本方案。
第二条:诚信考评范围:本会会员中的生产制造企业、经销企业、五金机电市场,由本会组织并实施。
第三条:参评条件:
1、必须是本会会员,并按时参加商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并缴纳会费。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相关证、照,依法成立三年以上。
3、按时缴纳税费、无经营性亏损,经营状况良好。
4、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无侵犯专利行为。
5、用工规范,安全、卫生、环保等符合国家规定。
6、无不良行为警示记录,无失信违法行为。
7、重视产品、服务质量,市场信誉良好。
8、合同管理规范,履行合同符合诚信原则。
9、曾获得过区、市级以上相关机构认评的信用A级以上证书。
第四条:评选程序、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评选程序、办法
①会员推荐;②企业报名;③会员互评;④征求意见;⑤公示;⑥专家组评审;⑦评审委员评审;⑻颁发奖牌、证书。
(二)、评选时间。
1、会员推荐、企业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日至11月15日。
2、会员互评、征求意见时间:2012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
3、公示时间:2012年12月1日至12月7日。
4、专家组评审、评审委员评审时间:2012年12月8日至12月20日。
5、2013年初在湖北省五金机电商会会员(代表)大会上隆重颁奖(奖牌、证书)。
6、对获得诚信荣誉称号的会员单位,在商会会刊、网站及相关新闻媒体上报导宣传,并向有关采购集团、工程建设及合作单位重点推荐。
第五条:授予称号
1、《湖北省五金机电行业诚信生产企业》(制造商)荣誉称号;
2、《湖北省五金机电行业诚信营销企业》(经销商)荣誉称号;
3、《湖北省五金机电行业诚信市场》荣誉称号。
第六条:诚信企业评选活动每叁年进行一次。对于评选合格已授予证书称号的企业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在相关媒体上刊登声明、撤销荣誉称号、追缴已授予的奖牌证书。
第七条:本活动不向参评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本方案经第二届三次会长办公会通过,成立评审委员会,名单如下:
1、评审委员会主任:夏锡汉;
2、评审委员会副主任:王清荣、池汉弟、刘琴、严学佳、余功平、吴祖云、李军、张永君、陈李青、杨义发、黄印移、黄鹤、谢同治、彭伟、潘王根、蔡树毅;
下设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办公室主任:杨义发(兼)
成 员:陈 实、 郝兆华、张丽姿
第九条:活动成立,以国家轻工业工具五金质量监测检验中心主任张汉生为组长的专家评审组。
第十条: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属湖北省五金机电商会会员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