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8日,由省工商联组织的2015年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培训班在武汉市职工疗养院开班。我会张汉生副会长、李婷秘书参加了培训。
针对我省非公有制企业普遍存在的劳动争议状况,培训班就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预防与调解实务、劳动合同法律规定解读、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分析对劳动争议调解员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培训。
通过培训使劳动争议调解员们进一步认识到:对于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需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出发,将调解作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基本原则和重要程序,强化了调解在争议处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劳动争议调解员们表示,要充分认识调解在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充分认识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贯彻“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把调解工作摆在争议处理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事业单位调解体系,形成开放式的社会化调解网络,最大限度地将争议通过调解平稳化解,维护劳资双方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