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2-27 信息来源:全国工商联法律部 人社部失业保险司
一、什么是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稳岗返还政策是失业保险贯彻落实党中央增强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要求的重要举措。分为两项:一是企业稳岗返还。自2014年起,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规定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二是困难企业稳岗返还。2019至2020年度,国务院就业创业文件明确,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照人均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或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的标准返还。政策实施以来,对支持企业转型发展、稳定就业岗位起到积极作用。
二、疫情防控期间,人社部门在加大稳岗支持力度上有哪些举措?对湖北等重点地区是否有倾斜支持政策?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用足用好援企稳岗政策要求,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现行政策基础上,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支持力度,重点关注疫情影响较大的重点地区,新出台两项举措,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新出台的举措对中小微企业降低了政策门槛,放宽了申领条件,规定裁员率不高于5.5%(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以下的企业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的20%,可以申请稳岗返还。同时,允许湖北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重点地区,可根据实际将将该项政策拓展到所有受疫情影响的企业。
在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方面,国务院去年底延长此项政策到2020年底,我们要求各地精准落实政策。因此项政策返还标准高,返还标准是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或者3个月应缴纳社会保险费,资金量大,新出台的举措,要求重点支持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同时,允许湖北等重点地区在确保各项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的基础上,根据基金结余情况,参照上述标准,对由于保障供应而造成损失的企业给予倾斜支持。
三、哪些企业可以申请企业稳岗返还?
企业申请稳岗返还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二是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三是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微企业为上年度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以下的企业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的20%)。
生产经营活动不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严重失信企业以及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不在稳岗返还的政策支持范围内。
四、企业稳岗返还的标准有哪些?
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按照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确定,部分省市对去产能企业,按规定将标准提高到60-80%。
五:哪些企业可以申请困难企业稳岗返还?
申请困难企业稳岗返还,企业除需要满足国家层面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三个条件外,还需符合各地根据本地情况制定的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具体标准,并提供与工会组织协商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
六、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的标准有哪些?
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当地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等情况确定。
七、是不是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能享受稳岗返还政策支持?
企业所在的统筹地区只要符合实施稳岗返还条件,都可以申请享受。目前,统筹地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实施该项政策。一是基金具备必要的支撑能力,即上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应具备12个月以上支付能力;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涉及资金量更大,需具备24个月以上支付能力。二是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规范。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统筹地区,由各省切实发挥省级调剂金作用,使统筹地区企业尽可能享受到政策红利。
八、稳岗返还资金使用范围有哪些?
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在规定范围内自主决定资金用途。
九、什么是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技能提升补贴是失业保险发挥预防失业功能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指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定期限、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按规定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主要目的是激励参保企业职工提升技能,增强就业能力,提高就业稳定性。
十、满足什么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技能提升补贴?
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为进一步发挥政策效应,按照有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及以上放宽至参保1年及以上。在此期间,凡是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可以自取得证书12个月内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补贴,经办机构将通过职业资格证书联网查询与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进行审核,通过后,直接将补贴发放到申请人的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十一、技能提升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技能提升补贴的标准由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并适时调整。一般来说,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
十二、技能提升补贴是否限定所学工种必须是本职工作相关的内容?一年是否只能申请一次?
实施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的初衷,在于激励职工提升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增强就业稳定性,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降低失业风险。参保职工跨行业、跨工种考证,反映出其提升技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较强,即使不与本职工作相关,也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本人技能水平和生活质量,这与制定政策的初衷是一致的。因此,技能提升补贴申领不限定所学工种必须是本职工作相关内容,也没有受益次数的限制,只要符合申领条件即可享受。
十三、失业保险对深度贫困地区的参保单位和职工有什么支持政策吗?
为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作用,我们加大了对“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和省定贫困地区的政策支持力度,一是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失业保险领金标准调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提高失业保障水平,降低因失业致贫、返贫的风险,促进参保防贫。二是将稳岗返还标准由参保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提高到60%,吸引更多企业到深度贫困地区落户,激发稳定就业岗位积极性。三是将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累计参保缴费满3年放宽到满1年,激励深度贫困地区参保企业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增强脱贫内生动力,实现就业和收入稳定。此外,我们还拓展了政策适用范围,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事业单位,允许其享受稳岗返还和技能提升补贴,进一步激发深度贫困地区所有用人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的积极性。相关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助力完成国家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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